全文呈现

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

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遗产之城——泉州市。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泉州师范学院,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近年来,获批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资格。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八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2年获批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泉州主校区(校本部)和南安分校区,占地近1700亩。下设二级学院(系)18个,本科招生专业57个。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近18000人。现有教职工1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多人,台湾全职教师20多人。现有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60多人次,拥有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17个,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

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6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11项;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项1项、专项奖2项。获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国家级项目或基地近10个。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省级一流专业等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400余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通过行业类专业认证,小学教育、英语、音乐学等1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音乐学专业在2024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获评A层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培育基地。近3年,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3000多项。

学校拥有福建省一流学科1个、福建省重点学科7个、福建省应用型学科6个、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主干学科3个。化学、工程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先后获批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入选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2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

学校现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44个。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0项,其中省级社科成果奖55项,省级科学技术奖15项。近五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610多项、其他类科研课题1000多项。

学校植根泉州深厚的历史文化,深入开展闽南文化、海丝文化等方面研究,服务泉州文化传承创新,推动泉州文化走向世界。南音新作《凤求凰》获第六届福建艺术节一等奖(第一名),列入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名录(全国高校首次进入名录)。师生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晚演出3次,参演的节目《百鸟归巢》被央视《朝闻天下》栏目誉为“2023年春晚最具文化价值的节目”。

学校与90多所国(境)外高校缔结姐妹学校关系,开展学期交流、短期交流、学分互认、本硕连读等20多个项目。2005年起每年选派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2014年加入国侨办外派教师项目,共选派400多名优秀毕业生赴菲律宾、印尼等近十个国家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泉州师范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多学科的大学”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争先,推进实施“2810”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专业名称层次招生科类学制
1汉语言文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2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本科普通类4
3历史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4经济学本科普通类4
5金融工程本科普通类4
6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普通类4
7英语(师范)本科普通类4
8商务英语本科普通类4
9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类4
1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普通类4
12物理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1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类4
14通信工程本科普通类4
1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普通类4
1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普通类4
17学前教育(师范)本科普通类4
18小学教育(师范)本科普通类4
19特殊教育(师范)本科普通类4
20应用心理学本科普通类4
21数字媒体技术本科普通类4
22纺织工程本科普通类4
23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普通类4
24化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25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普通类4
26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普通类4
27制药工程本科普通类4
28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普通类4
29海洋技术本科普通类4
30生物科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31地理科学(师范)本科普通类4
32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普通类4
33环境科学本科普通类4
34智能车辆工程本科普通类4
35书法学(师范)本科艺术类4
36音乐学(师范)本科艺术类4
37音乐学(南音方向,师范)本科艺术类4
38舞蹈学(师范)本科艺术类4
39美术学(师范)本科艺术类4
40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艺术类4
41产品设计本科艺术类4
42数字媒体艺术本科艺术类4
43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艺术类4
44体育教育(师范)本科体育类4
4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体育类4

注:选读术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的学生不单独组织术科考核,但要求学生具有相应的专业基础。

二、报名条件

  •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 4.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申请方式

(一)网上下载《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并填写(详见附件);

(二)将报名表格与相关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并邮寄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邮箱:zhaosheng@qztc.edu.cn,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台湾学生统测入学申请”命名。

  • 1.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

  • 2.申请材料:
  • (1)《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电子档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所有电子档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等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于7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录取:学校根据申请人“统测”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8月上旬寄发《入学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五、学费及住宿费

新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泉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学费

  • 1.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重点学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每学年5460元。
  • 2.艺术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8640元,重点学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每学年9360元。

(二)住宿费:每学年870元~970元。

六、奖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在校学习表现优秀的台湾学生均可申请。台湾学生还可以申请由政府提供的台湾学生奖学金。

七、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査。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二)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二)学校网址:http://www.qztc.edu.cn/

(三)联系电话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86595-22919508(含传真),

泉州师范学院台港澳办:86595-22919526

十、其他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本简章由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